翠林中心

  • 關於我們

    保良局獲社會福利署委託,推行首項全港性的「家庭暴力受害人支援計劃」,服務單位訂名為「翠林中心」,於2010年6月29日投入服務。

  • 服務宗旨

    此「計劃」提供相關的司法程序和社會支援服務的資訊、情緒支援及陪伴服務,以加強對兒童證人及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護(包括虐待配偶 / 同居情侶及虐待兒童),減輕她/他們面對司法過程的恐懼,並幫助她/他們重建正常的生活。

  • 服務對象

    1. 虐待配偶/同居情侶及/或虐待兒童個案的受害人及其家庭成員
    2. 兒童證人 (服務對象不分年齡、性別、種族、宗教及性傾向)

  • 申請服務方法

    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透過以下方法作出申請:

    1. 由以下單位社工轉介
      • 社會福利署及非政府機構綜合家庭服務中心/綜合服務中心
      • 社會福利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
      • 社會福利署及醫院管理局轄下醫務社會服務部
      • 社會福利署感化及社會服務令辦事處
      • 婦女庇護中心
      • 危機介入及支援中心 (芷若園)/家庭危機支援中心 (向晴軒)
      • 少數族裔人士支援服務中心
      • 轉介機構請按此下載 轉介表格
    2. 自行申請(只適用於訓練/小組活動及法律支援服務,包括陪伴出席法院聆訊、約見律師、申請法律援助及進行驗傷)
      請按此下載 「自行申請表格」

    費用:全免 (服務使用者及其家庭成員之交通費除外)

    服務流程:

    服務流程

  • 服務時間

    中心開放時間:

    星期一至五 上午9:00–下午6:00 星期六 上午9:00–下午1:00 (公眾假期除外)

    接收轉介時間:

    星期一至五 上午9:00–下午6:00 星期六 上午9:00–下午1:00 (公眾假期除外)

    外勤支援服務時間:

    星期一至日 上午9:00–晚上9:00 (包括公眾假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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